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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振兴《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发公告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6/29 字号:

  卢振兴因保管不善,将五百户镇五百户村,档案编号为:6号,东邻冯希良、西邻李金才、南邻道、北邻道,面积为317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03年12月24日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电话:0316-8322857

  香河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