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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海艳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6/21 字号:

  杨海艳因保管不善,将冀(2016)香河县不动产权第000792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杨海艳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