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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法院安平法庭小法庭大作为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4/19 字号:

  香河县人民法院安平法庭辖区安平镇位于京津冀结合部,可谓一脚踏京津。辖区经济较为发达、流动人员较多、地理位置极其特殊,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特殊地方,却实现了案件发生最少、上访案件多年保持零记录。

  该庭现有干警5名,其中,员额法官1名,聘用人员4名,另有人民陪审员6名。近年来,该庭年均办理民商事案件不超过240件,审限内结案率100%,简易程序适用率90%,调撤率80%以上,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案件质效不断提升,社会效果持续向好,做到了无一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案件、无一因处置不当引起社会负面影响的案件。他们用小法庭抒写大情怀,用大情怀演绎大担当,用大担当收获大民心。

  积极作为,在服务大局中显身手。随着辖区新城建设的步伐加快,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因素引发的深层次矛盾纠纷,影响当地和谐稳定,成为困扰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要因素。该庭坚持能动司法,勇担重任,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制定“提前介入、调解为主、把握时机、适时判决”的处理原则,共审结此类案件15件,获得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工作中,该庭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出击”,积极深入到企业了解情况,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服务,帮助解决法律难题,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和建议,被誉为“企业卫士”。

  以民为本,在司法便民上树形象。该庭设立温馨调解室,组建家事案件审判组,专门调处婚姻类案件。同时对赡养、离婚、遗产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一改传统坐堂问案办案方式,依托法官工作站和辖区便民联系点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搬进村委大院、走进群众家中。近年来,开展巡回审判46次,真正做到了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司法服务,提升了群众法律素养,促进了邻里关系,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

  悉心调解,在促进和谐上强职能。为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实现当事人息诉服判目标,该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工作全过程,灵活运用调解方式,坚持全程调解、全面调解和全员调解。并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探索建立“法官服务点”制度,在辖区各社区设立法官服务点,与派出所、司法所、镇村建立互联互动调解机制,协调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对接,构建以法庭为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单位协同参与的“1+N”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精心指导民调工作,涌现出堡上村等6个无讼村,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良好工作局面。

  规范建设,在争先创优上谋发展。近年来,该庭加大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力度,规范司法行为,持续保持零违纪、零违法和零投诉,司法形象显著提升。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陪审员旁听庭审,畅通监督渠道,确保阳光司法,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