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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香河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8/03/01 字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提出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县直岗位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乡镇岗位要求具有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香河县户籍;

  4、县直岗位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乡镇岗位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

  1、县直下属事业岗位29人:

  住建局:2人,专业:建筑类、土木类、地质类;

  工商局:3人,专业: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法学类、计算机类;

  药监局:4人,专业:食品科学与工程类、药学类、法学类;

  人社局:2人,专业:公共管理类、计算机类、经济学类;

  财政局:2人,专业:经济学类、工程造价专业;

  交通局:2人,专业:交通运输类、土木类、机械类;

  审计局:2人,专业:经济学类、法学类、统计学;

  水务局:2人,专业:水利类、地质类、法学类专业;

  安监局:2人,专业: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化学类;

  林业局:2人,专业:林学类、林业工程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编委办公室:1人,专业:会计专业;

  园林局:2人,专业:其中会计学1人;园林、风景园林、景观学、景观建筑学、城市规划、园艺、林学1人;

  工信局:3人,专业:计算机类。

  2、乡镇岗位:60人(A岗男性40人,B岗女性20人),专业不限,乐于从事基层建设工作、具有奉献基层的爱心与精神。报考乡镇岗位的考生统一分配。

  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香河政府官方网站(www.xianghe.gov.cn)

  发布公告:2018年3月1日通过香河县政府官方网站(www.xianghe.gov.cn)发布公告。

  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9日17:30。

  缴费时间:2018年3月5日8:30至3月10日10:00。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交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18年3月14日9:00至3月15日17:00登录香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

  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7日上午8:00-12:00

  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是否入围面试及资格复审地点于3月21日在香河县公开招聘考试网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入围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入围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于2018年3月22日至3月23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户口本;

  (2)毕业证;

  (3)笔试准考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5)报到证;

  (6)列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即发放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

  2018年3月25日。

  4、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8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优先进入考察;再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

  2018年3月26日,在香河县公开招聘考试网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察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至3月28日。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七、体检

  2018年3月29日,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八、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香河县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县财政编制;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资格复审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1日